各位老师:
根据校人事部《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选择相应表格填报并提交。
2.申请人向单位提交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海外研修证明、学历学位和任职资格证明(校外应聘人员提供)、3封校外专家举荐信(引进人才和申请增岗破格人员提供)、学术成果代表作、承担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返还。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应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人事等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申报人资格和条件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2.教师二、三级岗位以及实验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岗位材料必须送教学、科研等部门进行认证。
3.单位将审核认证的材料公开展示,并将审核结果统一录入职称申报系统。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格,签名后递交所在单位。
(三)单位评议
1.单位按照职称文件要求分别组织教授会/教授委员会、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单位聘任评议组等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和评议表决,提出教师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和四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实验技术等系列各高级岗位推荐人选和中初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
2.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向学校提交评议通过人员材料,包括纸制版申报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学校评议
1.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并展示二级单位上报材料。
2.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评议组评议表决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3.学校专业评议组评议表决实验技术等系列正高级岗位推荐人选和副高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
4.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议表决二、三级岗位、教师增岗破格,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正高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5.学校发文聘任。
二、日程安排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8日:个人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制作成册交至院组织人事室B132,评审全部结束后将退还。校外申报人员网上提交申请时间延至12月12日。
2015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学院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2月20日:教授委员会评议、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聘任委员会评议、公示。
2016年2月20日至4月中旬:学校复核、评议、公示。
三、几点说明
(一)关于聘任资格的说明
1.以下情况海外研修经历可不做要求:
(1)博士就读期间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
(3)入校以前有文件规定时限的国(境)外访学经历的;
(4)至2018年期间,截止申报当年11月30日,年满50周岁申请高级岗位的;
(5)援疆援藏在外派期间或期满结束申请晋升同一高级岗位的。
2.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选聘为教师,自上岗之日起2年之内申报副高级岗位,评议通过后保留资格,待其出国条件满足后再下聘任文件。
3.以下情况外语条件可不做要求:
(1)任现职以来,自然科学类教师有连续1年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研修经历的;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的。
以上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外研修的,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来往港、澳、台相关证明)。
4.从事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教师申报正高四级岗位,其任现职且近5年获批项目,以及任现职获批且近5年在研项目均认可。
5.教师及实验技术等系列申报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满6年或受聘十级岗位满12年。
(二)关于对申报材料和审核结果进行展示的说明
1.为进一步增加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平性和公正性,学校增加了申报成果和审核流程展示环节,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
2.按要求除以往正常的材料展示和结果公示外,在报送学校之前,必须将本单位申报二、三、四、七级岗位人员申报表以及审核结果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进行展示,展示期不少于1周。
教职工可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在“二级单位公示查询”中查阅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
3.教师二、三、四、七级岗位人员材料及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后,学校将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展示,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及相关学科所在单位,展示期不少于1周。
教职工个人可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在“学校公示查询”中查阅相关单位申报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人事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