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
依据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通知》、《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毕业生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相关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
时间 |
完成事项 |
备注 |
2016年1月24日— 2016年3月20日 |
毕业实习 |
实习时间为寒假两周加第八学期前四周 |
2016年3月21日(周一) |
报到注册 |
仅限2016届毕业生 |
2016年3月22日— 4月15日 |
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表》 |
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表》上要求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打分;实习报告字数要求2000—3000字 |
2016年4月16日— 4月29日 |
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表》和实习报销汇总表至本教办A105室 |
1.实习报销表按市内、市外分开填写; 2.三项材料一起提交,缺一不收 |
二、毕业论文工作
时间 |
完成事项 |
备注 |
2015年12月10日—20日 |
完成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双选工作 |
各系自行组织毕业论文指导等 |
2015年12月— 2016年4月 |
论文写作 |
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提交开题报告、论文初稿等 |
2016年4月18日—29日 |
提交论文初稿, 本教办检查论文格式等 |
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提交论文初稿至本教办A104室(论文格式规范参见《新葡的京集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2016年5月4日—13日 |
论文检测 |
1.论文检测具体要求参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2.论文格式不合格者不予进行论文检测; 3.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
2016年5月中下旬 |
毕业论文答辩 |
各系(专业)自行组织 |
2016年5月中下旬— 6月10日 |
依据答辩评审小组要求修改论文,提交论文定稿 |
未按照论文格式规范要求等规定提交毕业论文者,不予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
请同学们参照上述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等事项。如因未遵守时间要求或相关规定而影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表.doc (32.00 KB) |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 (136.50 KB) |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doc (32.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