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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3  阅读:

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依据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通知》、《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毕业生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相关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

时间
完成事项
备注
2017年1月22日—2017年3月12日
毕业实习
实习时间为寒假两周加第八学期前三周
2017年3月13日(周一)
报到注册
仅限2017届毕业生
2017年3月14日—
3月31日
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表》
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表》上要求论文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打分;实习报告字数要求2000—3000字
2017年4月3日—
4月17日
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表》和实习报销表
至本教办A105
1.实习报销表按市内、市外分开填写(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2.三项材料一起提交,缺一不收

二、毕业论文工作
时间
完成事项
备注
2016年12月8日—20日
完成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双选工作
各系自行组织毕业论文指导等
2016年12月—
2017年4月
论文写作
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初稿等
2017年4月17日—28日
提交论文初稿,本教办检查论文格式等
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提交论文初稿至本教办A104(论文格式规范参见《新葡的京集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书写印制规范》)
2017年5月3日—12日
论文检测
1.论文检测具体要求参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2.论文格式不合格者不予进行论文检测;
3.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2017年5月中下旬
参加答辩
各系(专业)自行组织
2017年5月中下旬—
6月10日
依据答辩评审小组要求修改论文,提交论文定稿
未按照论文格式规范要求等规定提交毕业论文者,不予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请同学们参照上述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等事项。如因没遵守时间要求或相关规定而影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等,后果由自己承担。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61212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表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书写印制规范》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 (139.50 KB)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docx (18.3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