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类别及明细
详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
新葡的京集团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三)评选条件
1、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该项奖学金规定的具体申报条件。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研究生依据个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等情况,如实填写《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成绩单、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须见刊;所有论文须出示图书馆检索报告)。申请表经导师签名确认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院B145办公室),同时将《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uemsyjs2017@126.com(邮件请标注硕/博+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7:00。
2.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标准(2017年修订版)》,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初步评审、综合排序,确定拟推荐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公示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申报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时间须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
特此通知
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45.50 KB) |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20.50 KB) |
附件3:专项奖学金明细.docx (14.66 KB) |